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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增资至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境外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过程中,因本次增资事项超过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的审批权限,需要国家商务部批准。鉴于审批过程较长、手续繁杂,公司决定变更增资方式,本次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增资后齐心供应链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并将齐心供应链的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一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5-046号)。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商贸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商贸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内容详见201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2014年5月19日,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深圳市齐心商贸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

      齐心供应链主要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及供应链管理,为更好的拓展该业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到8,000万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 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增资后齐心供应链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

      3、本次投资系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投资对象介绍

      1、名称: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钦武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网络集成系统、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和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设计及研发。

      7、相互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对外投资系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详见二、被投资对象介绍

      3、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齐心供应链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公司集中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目前经营良好,且处于盈利状态。

      4、标的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无变化,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对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齐心供应链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化增值服务,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全面开展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集成和商务解决方案等方面的业务,围绕公司发展方针,进一步优化公司供应链、提高客户忠诚度、拓展盈利渠道,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为齐心供应链增加注册资金6,000万元,增加后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集中采购及供应链管理,更好的为集团服务,为实现公司未来的销售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5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15:00至2015年5月7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18,107,657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9852%。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99,682,917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376,143,980股的53.0868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8,424,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98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人,代表股份18,424,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98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童曦、许成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7,657票。同意票为218,107,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票为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7,657票。同意票为218,107,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票为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7,657票。同意票为218,107,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票为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7,657票。同意票为218,107,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票为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6,657票。同意票为218,106,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为1,00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8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陈钦鹏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陈钦发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陈钦武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陈钦徽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6,657票。同意票为218,106,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为1,00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6,657票。同意票为218,106,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为1,00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齐心集团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6,657票。同意票为218,106,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为1,00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6,657票。同意票为218,106,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为1,00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钦鹏、陈钦徽、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106,657票。同意票为218,106,6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为1,000票,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