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365 证券简称 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5-02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5月0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通化市前兴路2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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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为民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士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何为民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振才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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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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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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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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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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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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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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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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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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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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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都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涛 李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