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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调查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5-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调查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事项之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民族证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程序时,未获取关于民族证券2014年12月31日账面列示的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存放的20.50亿元协议存款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同时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要求对民族证券相关协议存款进行自查的函》(湘证监函[2015]13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全资子公司银行存款真实性及按期披露2014年年报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0387号)的监管要求,现就上述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的自查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2015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就该“协议存款”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对自查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公司执行委员会于2015年4月30日上午召开专项会议,组成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稽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财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工作骨干为核心的调查工作组,并制定了具体的自查工作方案。

      二、初步调查结果

      公司调查工作组对民族证券、恒丰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形成工作日报上报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但因公司调查手段有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完全查清该笔款项的实际资金投向和现状。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经本公司调查工作组对民族证券、恒丰银行的现场调查,以及根据民族证券于5月11日上午最新提交的相关资料,初步查明该20.5亿元不是协议存款,而是以民族证券作为委托人,恒丰银行作为通道和受托人,并根据民族证券的投资指令,全部投向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投资。该七笔信托计划,分别为光明石化股份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共三期、金辉商务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共一期、郑州熹曼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共两期、周口银行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共一期,期限均为一年期。

      目前民族证券提供的文件及报告,均未包括上述信托计划的具体资金投向和现状等方面信息。

      三、资金转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恒丰银行已向民族证券转回资金1.009亿元。民族证券正在沟通其余款项的转回事宜。

      四、本公司加强对民族证券资金管理的情况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已对民族证券加强内控和资金管理,要求民族证券除正常交易和清算以外的5000万元以上的资金存取(包括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须报本公司审批,并要求每天向本公司报送《自有资金银行账户日报表》。

      民族证券自5月6日起已经开始实施5000万元以上的大额自有资金的汇划、存放事后向本公司报备制度,并按要求每日向本公司报送《自有资金银行账户日报表》。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最大限度消除该事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保障上市公司资产安全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1、因公司无法强制相关主体配合调查,公司将向监管机构请求介入核查,并考虑适时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2、督促民族证券按其承诺收回该笔款项剩余资金;

      3、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就自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民族证券该笔20.5亿资金的最终投向尚未查明,且仍有19.5亿元资金未划回,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未收回资金已发生损失,但不排除给民族证券的资金安全以及业务运营等带来重大风险隐患的可能性。同时,该20.5亿元系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投向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涉嫌构成违规行为。

      七、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尚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条件,公司对民族证券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目前预计,上述资金安全的隐患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