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5-01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中“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48,778.23万元”,应更正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45,468.63万元,超募资金购置土地3,309.60万元。”同时,对《专项报告》中的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的数据予以相应更正。现将更正后的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发布如下。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6,5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95,975万元,于2010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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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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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严承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薛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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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220701040021666。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靖江支行)67010167330000198账号为浦发银行靖江支行67010154500001423账号的结构性存款账号。
[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08093308096001。
[注4]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67010154500001423划出5,000万元,购买人民币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56期,产品收益率4.40%;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17日。本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收回本息合计50,550,000元。
[注5]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支行220701040021666账户划出1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名称:“汇利丰”2014年第682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2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8%。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收回本息合计101,183,561.64元。
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153,500万元,其中2013年度投资105,500万元,2014年度投资48,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除上述[注4]、[注5]所述15,000万元在期后收回本息外,其余理财产品均在2014年12月31日收回本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佳扬系泊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佳扬”)负责实施,2011年6月,亚星锚链、镇江佳扬、保荐机构共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模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71,731.50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 万平方米)。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为建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公司向靖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购置土地的申请,靖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公司南侧临近公司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超募资金在3,500万元范围内行使决定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星锚链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年度》,发表意见为:“亚星锚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亚星锚链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情况。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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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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