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路演回放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补充公告
  •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9版:信息披露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补充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2015-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飚先生关于其股票解除质押和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关于其股票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于2015年5月13日将其2014年12月2日和2015年1月19日合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8,000,000股(其中包含5,900万股红股)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手续。李飚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

      截至本公告日,李飚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8,013,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9%;本次解除质押118,000,000股,李飚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共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根据李再春先生与兴业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2日,回购期限366天。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再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本次质押52,000,000股,李再春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共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2%。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21.10元/股调整为10.5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7,914.69万股调整为15,904.76万股。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914.69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1.10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根据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6,985,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公告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鉴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15年5月8日实施完毕,现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1.1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50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10.50元/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1.10-0.10)/(1+100%)=10.5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914.69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5,904.76万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67,000÷10.50=15,904.76万股(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