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2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盛和稀土、乐山润和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贷款人民币1.5亿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39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4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润和”)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审议通过的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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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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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稀土2015年1季度及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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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润和2015年1季度及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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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盛和稀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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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乐山润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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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盛和稀土和乐山润和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盛和稀土99.9999%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持有乐山润和46.039%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1.5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解决盛和稀土、乐山润和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盛和稀土和乐山润和的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盛和稀土、乐山润和提供担保34,390万元,贷款担保剩余额度15,61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预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期担保的情况说明如下:此笔担保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逾期金额3245万元,已通过共管账户的设立作出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2012年度报告的相关说明)。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39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4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三)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盛和资源、盛和稀土、乐山润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