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2015-01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园区宏港路288号滨海分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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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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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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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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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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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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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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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门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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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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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全部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李波、孙雨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