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公告
  •  
    2015年5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6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7版:信息披露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158 股票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3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5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23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225元。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除息日:2015年5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4,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1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规定,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5%。

      本次现金红利暂由本公司按照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375元人民币。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再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2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5元人民币。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人民币。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R日):2015年5月27日

      2、除息日(R+1日):2015年5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

      2、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咨询电话:023-63860827

      传 真:023-63860827

      邮政编码:40001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