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或“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广东知光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81,9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卫平、副董事长徐国风共同持有广东知光100%的股权,通过广东知光间接持有公司81,92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1,4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4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1.减持股东:广东知光。
2.减持原因:为支持冠昊生物战略发展以及广东知光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筹措资金。
3.减持期间:自2015年5月20日—2015年11月19日(未来6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广东知光减持股份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10%,即不超过2,000万股。(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5.减持方式: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三、 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广东知光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减持后广东知光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额仍大于5%。
2.广东知光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3.公司将督促广东知光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知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