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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1,750,4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9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赵东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长夏增文先生,董事梁志勇先生、宋天祥先生,独立董事王宁先生、王莉女士、张克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召集人陈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晓林先生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49,78699.9900.006300.01

    2、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49,78699.9900.006300.01

    3、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49,78699.9900.006300.01

    4、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49,78699.9900.006300.01

    5、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16,28699.9833,5000.016300.01

    6、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49,78699.9900.006300.01

    7、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21,28699.9828,5000.016300.01

    8、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21,28699.9828,5000.016300.01

    9、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16,28699.9828,5000.015,6300.01

    10、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49,78699.9900.006300.01

    11、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1,721,28699.9828,5000.016300.01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2.01关于选举夏增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12.02关于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12.03关于选举姜永恒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3.01关于选举何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13.02关于选举盛守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4.01关于选举王英霞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14.02关于选举禹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191,577,16699.90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173,502,4661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17,940,0001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273,82088.9133,50010.876300.22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39,12053.4033,50045.736300.87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234,700100.0000.0000.0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8,213,82099.8133,5000.186300.01
    6《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8,247,32099.9900.006300.01
    1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8,218,82099.8428,5000.156300.01
    1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18,074,70099.05    
    1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18,074,70099.05    
    1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8,074,70099.05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丹宇、段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5月20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增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公告》(临2015-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为进一步提升决策管理水平,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夏增文

    委员:赵东军、盛守青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盛守青

    委员:姜永恒、何进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何进

    委员:夏增文、盛守青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盛守青

    委员:赵东军、何进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孙殿昌先生、周兴先生、聂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进先生、盛守青先生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提名、任职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提名、审核、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殿昌先生、周兴先生、聂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聘任决议。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李铁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铁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2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管人员简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夏增文: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52年5月28日出生;长期从事微电子领域的实践与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赵东军: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6月5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姜永恒:男,大学学历,1962年10月24日出生;曾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何进:男,博士,1966年12月15日出生;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实验室总体运营工作,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所兼职研究员、香港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南通大学客座教授等。

    盛守青:男,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1年12月7日出生;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经济系,1997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2001年-2003年在吉林大学商学院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1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科技总公司会计;长春光机所财务管理处助理会计师;长春光机所科技总公司会计师、总经理助理;2002年10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3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兼任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有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晓林:男,大学学历。1952年11月19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孙殿昌:男,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58年3月4日出生,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芯片一部主任,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兴:男,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74年6月14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一部工艺主管;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产品工程师、副经理、经理兼产品总监;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聂嘉宏:男,硕士学历,1977年11月25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铁岩:男,大专学历,1975年8月30日出生;曾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一部、董事会秘书处工作;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5月20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王英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王英霞女士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英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前,3名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21日

    简历:

    王英霞,女,1962年7月13日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吉林市麻棉纺织总厂工作;曾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宋宇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和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2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宋宇宁,女,大专,政工师、质量工程师,1974年10月18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工会副主席,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微电子自2001年上市以来,专注于在功率半导体领域的不断创新与发展,目前已由单一双极型产品供应商成长为以功率智能模块,IGBT、MOSFET等新型电力电子器件、高端二极管等产品为核心的解决方案供应商。鉴于中国高端功率半导体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特制定本经营战略发展规划,以期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1、重点推进以第六代沟槽式场中止型IGBT产品为核心的功率智能模块的研发。大容量、高频化、易驱动、模块化、集成化是功率半导体器件未来发展的方向,而以最新的第六代IGBT为核心器件的功率智能模块将是这一方向的标志性产品,其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变频家电、新兴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市场空间非常巨大。我司将利用现有IGBT研发平台,快速推出此类产品,并借助已有销售渠道力争进入三星、松下、美的、格力等主流客户群。

    2、开发基于最新一代材料氮化镓、碳化硅的高端功率器件;第三代氮化镓、碳化硅新材料具有宽带隙、高饱和漂移速度、高临界击穿电场等突出优点,成为制作大功率、高频、高温及抗辐照电子器件的理想替代材料,它们正逐步替代传统硅基器件,此类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算大型服务器、新一代无线网络、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一直密切关注新材料的发展动态,并进行初期研发,基于新材料的高端功率器件研发成功将会使公司产品在高端功率器件领域形成深度进口替代,进一步确立在功率半导体行业的领先地位。

    3、择机进入金融或准金融服务业,以拓展公司利润增长点;随着国家经济结构升级,金融类相关产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金融及准金融服务业逐步向实体经济回归的趋势也预示着其必将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为此公司将择机开展金融或准金融服务业务,实现其与实体业务的有效联动,协同发展。

    4、进一步“激活”公司经营活力;国家经济发展模式正经历着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华微电子亦紧跟步伐,公司将从机制层面入手建立以公司经营整体发展战略为依托的创新、“创业”微环境,激发各层级人员尤其是核心人员的创新力、创造性,激活经营活力,将创新能力转化为公司核心竞争力。

    5、发挥技术优势、全面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公司及各子公司产品及技术资源,灵活、广泛进行内外部战略合作,以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力争在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翻一番,利润总额翻一番的总目标。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在吉林省委、市委及各级政府的关怀与帮助下,华微电子实现了快速的发展,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将全力推进战略的实施工作,以实现公司的再次腾飞。同时,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对于任何影响战略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坚决予以制止与回击。对极个别以股东名义刻意损害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利益的违规和违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并积极向国家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用法律武器保护投资者及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为建设一个让投资者开心、员工舒心、政府放心、社会满意的优质上市公司而努力!

    未来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5日

    至2015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于2015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60华微电子2015/5/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嘉宏、李铁岩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132013

    (二)会议入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