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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2,102,0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8.2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季诚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周家海先生,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姜永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3、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4、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5、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7、00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董事长王伟薪酬120.2万元(已离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11,2000.0100.00

    7、02议案名称:董事长季诚建薪酬105.7万元(换届当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11,2000.01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陈银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监事杨柏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11、议案名称:关于为新安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7,659,78699.9910,6000.012,3000.00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1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090,84599.998,9000.002,3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1,55884.618,90012.232,3003.16
    6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1,55884.618,90012.232,3003.16
    7.01董事长王伟薪酬120.2万元(已离任)61,55884.6111,20012.232,3003.16
    7.02董事长季诚建薪酬105.7万元(换届当选)61,55884.6111,20012.232,3003.16
    8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陈银华的议案61,55884.618,90012.232,3003.16
    10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61,55884.618,90012.232,3003.16
    11关于为新安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9,85882.2710,60014.572,3003.16

    注:上述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关联股东林加善先生已回避表决;议案12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怀宇 李诗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周家海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吴建华董事代为表决)。公司名誉董事长王伟先生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季诚建董事长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增补陈银华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二、关于与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2015-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与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全丰生物)共同设立农飞客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占40%,全丰生物占60%。同时,双方同意,后续拟引进一家航空信息网络技术企业,以现金或技术服务入股,但本公司稀释后所占公司的比例不得低于35%(目前引进网络信息公司工作正在商谈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同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对全丰生物控股子公司—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空植保)进行增资,按每股7.65元的价格增资176.47万股,投资完成后,新安集团占航空植保总注册资本1176.47万的15%。

    三、关于投资设立新安微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暂用名)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2015-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设立新安微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暂用名),总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30%的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四、关于对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新安创投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资到1亿元。出资时间根据投资实际需要进度分期出资。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方名称: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丰生物)

    ●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数量:共出资3350万元,其中:1、投资2000万元,与全丰生物共同组建农飞客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客飞),占农客飞40%股份;2、投资1350万元,增资入股全丰生物的控股子公司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植保),占航空植保15%股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全丰生物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1)共同组建农飞客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全丰生物出资3000万元。分别占农客飞40%和60%的股份。

    2)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对全丰生物的控股子公司航空植保进行增资,按每股7.65元的价格增资176.47万股,投资完成后,新安集团占总注册资本1176.47万的15%。

    2、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体介绍

    全丰生物是一家集原药、制剂、肥业生产及农用智能无人直升机研发、生产及植保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服务企业。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现有总资产1.84亿,净资产1.04亿,2014年销售收入1.17亿,实现净利润1276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农飞客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四)

    2、航空植保基本情况:航空值保是由全丰生物与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现代农业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企业,现已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四款智能农用无人悬浮植保机。目前已在国内多地组建了销售、培训、飞防服务及数据信息分析一体的子公司和5S店。公司还通过了国家航空委托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协会的培训资质认证。公司设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金1000万,其中全丰生物占51%。公司注册于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工业园。至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2360万元,净资产517万元,2014年收入1556万元,亏损91万元。该公司预计2015年将实现盈利。

    四、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组建农飞客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新安集团出资2000万元,全丰生物出资3000万元。分别占公司的40%和60%。双方同意,后续拟引进一家航空信息网络技术企业,以现金或技术服务入股,但本公司稀释后所占公司的比例不得低于35%(目前引进网络信息公司工作正在商谈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公司注册地:河南省。

    3、公司定位:借助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以组建县、乡(村)农用智能航空植保服务组织为截体,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个性化定制、集约化、规模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态服务。构建“平台+工具+终端+服务”的商业运行模式。

    4、组织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新安集团2名,全丰生物3名,首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由全丰生物委派,新安集团委派一名副总经理,并可根据运行需要委派一名财务人员。公司设一名监事,由员工代表担任。

    (二)战略投资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1、投资方式: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对航空植保进行增资,拟按每股7.65元的价格增资176.47万股,投资完成后,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占总注册资本1176.47万的15%。

    2、发展目标:公司以智能悬浮植保机为龙头,以飞手培训为突破口,与农飞客公司携手,致力于打造全国最具竞争力的农用智能无人机研发、生产和飞手培训基地,布局全国航空植保组织体系的农用航空集成服务商,服务于中国现代农业。

    本次签署协议为框架协议,为后续具体合作制定原则意见。后续进展将根据具体合作协议实施情况披露。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我国农用无人机市场虽然刚刚起步,截至2012年底,全国仅有100余架在使用,但前景诱人:预计到2015年,农用航空器国内需求量将达到2000台,到2020年不低于5000台;我国耕地面积18亿亩,山地丘陵面积大, 农用无人机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同时,国家农机推广部门的重视和扶持将使消费门槛变低,并加速推广。河南省已将农用航空器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实行累加补贴,实现惠民利民。这也加快农用无人机的发展。此外,由于无人机植保作业相对于传统的人工喷药作业和机械装备喷相比,具有作业高度低,飘移少,可空中悬停,无需专用起降机场,旋翼产生的向下气流有助于增加雾流对作物的穿透性,防治效果好,远距离遥控操作,喷洒作业人员避免了暴露于农药的危险,提高了喷洒作业安全性等优点。更为明显的是,无人直升机喷洒技术采用精准定位的喷雾喷洒方式,至少可以节约50%的农药使用量,节约90%的用水量,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源成本,符合国家限制农药使用量增加的政策导向。

    本公司将发挥农药研发、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独特优势,在“互联网+农业”的大背景下,本着服务大三农的宗旨,依托公司在全球农化行业的品牌、资源及全丰生物较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农飞客公司将借助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工具、 以组建县、乡(村)农用智能航空植保服务组织为截体,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个性化定制、集约化、规模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态服务。构建“平台+工具+终端+服务”的商业运行模式。同时,航空植保也将打造全国最具竞争优势的农用智能无人机研发、生产和无人机飞手培训基地及5S网络服务体系。

    农飞客公司的运行是一个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所以短期内难以对公司效益有重大贡献,但对公司后续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航空植保公司2012年设立,至2014年仍处于亏损状态,今年预计能实现一定的盈利,但对公司的效益贡献不明显,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看好智能悬浮植保机的发展前景。

    因此,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给公司效益有明显贡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框架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新安微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安微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安微贷)

    ●投资金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创投”)、公司控股30%的子公司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小贷”)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网上金融服务平台,注册资本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林加善兼任新安小贷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安创投与控股30%的子公司新安小贷共同出资设立新安微贷(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新安微贷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 万元,其中:新安小贷公司出资1,8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新安创投出资1,2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注册资本分期出资到位。

    2、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林加善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

    (一)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汉江路1785号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姜永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555号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林加善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在建德市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均为新安小贷及新安创投的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新安微贷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安小贷认缴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新安创投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经营范围:在互联网上提供资金咨询、借贷、商品交易等中介服务。

    3、设立的目的和原因:

    新安小贷自设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业务已初具规模,并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商业银行的业务下沉,使得新安小贷的生存和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新安小贷拥抱互联网是转型发展的方向,也是在这轮洗牌中的机遇。使经营回归到市场主体,业务回归到小额分散,与市场细分结合、与互联网结合,尽可能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手段,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综合控制风险,通过细分市场,求得自身发展。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实现了新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互联网金融凭借其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以及组织模式方面的优势,极大的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由此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产生可能性边界。

    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模式结合线下实体店与小贷公司优势特点,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商家、小贷公司的三赢。

    随着平台的持续健康运营可实现“信息-平台-帐户”的全产业链,以用户资源为核心挖掘和创造价值呈现多元化的盈利模式,最终形成以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生态圈。同时,利用该平台可以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安香港公司及上海新久融资租赁公司境内、外融资和投资功能有机结合,构造公司金融服务产业优势。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核准,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运营和风险控制对公司而言仍是全新课题,运营过程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 2015-02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杨柏樟监事主持。经审议表决,3名监事一致选举杨柏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任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17年7月6日。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4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类型

    本次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5 年 5 月20 日(周三)

    2、活动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季诚建先生,总裁林加善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姜永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以现场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要内容:本次接待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见《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会议纪要》,已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