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15-010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上海市邮政公司《关于推荐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上海邮政(2015)236号】,因退休原因,江水昌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方向阳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后附简历),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015年5月18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会议,在审核了方向阳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后同意推荐其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曲列锋、靳庆鲁、黄 艳和李 易对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核了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方向阳的有关资料,认为该推荐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此,同意推荐方向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之前,江水昌同志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董事会对江水昌同志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和召集程序的规定,公司拟于2015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上海通茂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5-011公告。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1日
附: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向阳,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邮政局广告商函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部信函包裹处处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业务局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公告编号:2015- 011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上海通茂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
至201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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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八届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和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5-003、2015-010和临2015-006公告。
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联系电话:021-5238 3317,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不给予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发礼品和交通费;
2.公司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20楼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2171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15-012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5月2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八届七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议案提交内容及程序合规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各项议案内容的审议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未发现上述议案的内容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之处。上述议案的提交和审议过程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