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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59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二、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三、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1 年的集团票据池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1 年的集团票据池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资金实际情况,公司将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同时,为了提高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的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相关的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为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刘春芝女士、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相关的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的效率。为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事项。

      六、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6月8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6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发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3、发行利率

      本次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主承销商

      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联席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6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发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主承销商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

      7、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联席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6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对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62,248.53万元。

      2、本次公司对银源煤焦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727,748.53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17,248.53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1,50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9,000万元)。

      ●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1 年的集团票据池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1 年的集团票据池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瀛山西基本情况

      华瀛山西,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法定代表人:窦红平,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煤矿和矿产投资;批发零售矿山设备、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3月末,华瀛山西资产总额3,402,095.60万元,负债总额2,918,954.36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22,052.20万元,资产负债率85.80%;2015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112,745.60万元,净利润为1,083.04万元。

      2、银源煤焦基本情况

      银源煤焦,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水头(水头华苑商铺 24 号),法定代表人:常胜秋,注册资本:260,000 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矿山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矿井建设,经销;矿山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省煤炭厅批准的发煤站点铁路经销、公路经销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215,911.13万元,负债总额839,744.97万元,净资产376,166.16万元,资产负债率69.06%;2015 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34,236.53万元,净利润为120.9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瀛山西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1 年的集团票据池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银源煤焦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1 年的集团票据池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瀛山西和银源煤焦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与所属子公司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727,748.53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31%、总资产的33.1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17,248.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17%、总资产的27.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瀛山西和银源煤焦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6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3项和第4项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5年6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