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4 年度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2015年5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4 年度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4 年度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2015-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巢东股份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5—036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4 年度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2:30-3: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5年4月28日发布了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现金分红等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会议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2:30-3:30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通过网络平台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彪先生、副总会计师赵军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谢旻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15 年 5 月 27 日上午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会议时间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s://www.cnstock.com/参与本次说明会的互动交流。

      五、咨询方式

      电话:0551-88610368/88610077

      传真:0551-82391918

      电子邮箱:cddms@vip.sina.com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巢东股份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5—037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议案5与议案11为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因此,股东及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29 日14: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2项经本公司六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3-10议案经本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第11项议案为合计持有3.10%股份的股东钟幸华及一致行动人提出的临时提案,详见公司2015年5月21日披露的时公告2015-34。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和议案9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由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议案5)与钟幸华及一致行动人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议案11)与为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因此,股东及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参会登记时间:2015 年 5月 28日(星期四)全天。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银屏镇海昌大道

      联系人:谢旻

      联系电话: 0551-88610368

      传真:0551-82391918 邮编:238001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