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1,446,980股(含61,446,980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61,962,397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1,100,000,000元、方略亿阳2号基金认购金额不超过37,886,185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不超过24,076,212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8.91元/股。其中,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1,446,980股(含61,446,980股),为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之和。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 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认购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即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不足认购一股的余额,纳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整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票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票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要求。锁定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161,962,397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八)股票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九)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上述监事会逐项表决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编制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独立意见。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与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1号基金)及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2号基金)分别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方略亿阳1号基金进行管理,方略亿阳1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1,397,064股股份,占总股本为23.1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参加对象包含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对象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产委托人中包含有亿阳集团的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员工持股计划(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投资人与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签署《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提议对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亿阳信通,证券代码:600289)自2015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5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w.sse.com.cn)上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公告》。
现公司董事会已就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27日开市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2015年5月27日公司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1,446,980股(含61,446,980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61,962,397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对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方略亿阳1号基金进行管理,方略亿阳1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1,397,064股股份,占总股本为23.1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参加对象包含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对象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产委托人中包含有亿阳集团的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与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1号基金)及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2号基金)分别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亿阳集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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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员工,本着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将自筹资金委托亿阳集团统一代收代付,认购方略投资设立的方略亿阳2号基金,由方略亿阳2号基金对委托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并通过方略亿阳2号基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产委托人
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产委托人均为亿阳集团或相关附属公司的员工,均在亿阳集团或相关附属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参与投资的亿阳集团及相关附属公司员工共计102人。
(2)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金来源
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亿阳集团及相关附属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
(3)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管理方略投资为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管理机构。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方略投资设立方略亿阳1号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以员工持股计划名义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发行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共计128人,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参加对象合计15人,普通员工身份的参与对象合计113人。
(2)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
(3)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对应持有的股票未全部变现的,或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持有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方略投资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四)方略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方向生,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2801。方略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方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方向生注册资本1,000万元。方略投资及其控股股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亿阳集团、方略亿阳2号基金、员工持股计划
认购对象和发行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对象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并于2015年5月26日在北京市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方式
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9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拟认购股份的数量
各认购对象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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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认购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 = 各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认购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即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不足认购一股的余额,纳入公司资本公积)。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票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票总数的比例亦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要求。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支付方式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且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缴款通知书后,认购对象应根据认股缴款通知书确定的缴款期限,以现金方式将认购价款一次性汇入认股缴款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银行账户。前述认购资金经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再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七)认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认购协议经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得发行人董事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协议自动终止。
(八)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按合同协议的规定遵守或履行其在合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做出虚假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发行人董事会通过;或/和(2)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或/和(3)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豁免,不构成发行人违约。由此,双方为本次发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认购协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1,446,980股(含61,446,980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61,962,397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对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方略亿阳1号基金进行管理,方略亿阳1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1,397,064股股份,占总股本为23.1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参加对象包含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对象方略亿阳2号基金的资产委托人中包含有亿阳集团的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与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1号基金)及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2号基金)分别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对公司的持股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等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员工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加强公司凝聚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职工代表121人出席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民主讨论并表决,就公司实施《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保证了公司股东、员工和公司利益的一致,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0票;反对:4票;弃权:7票。
同意的票数占表决人数的90.90%,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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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其余条款本次不作修订,修改后的章程条款与未作修改的章程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次修改须报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5年10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预计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61,962,397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1,446,980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4、假设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础,2015年净利润按照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公司对2015年净利润增幅的假设分析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净利润增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2014年利润分配3,120.58万元,于2015年3月30日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发放完毕;
6、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以上假设条件,公司以2014年度为基准,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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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5年及其后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或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大力拓展和实施新型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企业财务结构,综合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过去多年的经营积累、经验储备以及研发开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投向建设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巩固和提升公司传统的通信和智能交通业务,同时大力拓展和实施智慧城市业务、信息安全业务以及运营商的大数据业务等新型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将有较大增长,从而持续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的要求,进一步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