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高能环境”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5月21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高能环境”股票自2015年5月22日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27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高能环境”股票(代码:60358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关于增加北京农商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5月28日起,增加北京农商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合计4只基金。
注:(1)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支持定投。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2)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时间以嘉实公告时间为准。
(3)2015年6月1日起,嘉实新消费股票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5月28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北京农商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5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北京农商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北京农商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北京农商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北京农商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起(含2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北京农商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北京农商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北京农商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北京农商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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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折算、申购与赎回结果
以及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第三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简称“《约定收益率公告》”)。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开放公告》及《折算公告》的约定,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以下简称“嘉实新兴市场A”)于2015年5月26日当天开放申购与赎回,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为嘉实新兴市场A的开放日,即2015年5月26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5月26日,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884932美元,据此计算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折算比例为1:1. 013884932,折算后,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美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嘉实新兴市场A相应增加0.013884932份。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中,不足0.0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0.0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投资者自2015年5月29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开放公告》的规定及本次申购、赎回数据的统计,对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经汇率折算后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份额余额小于3/2倍嘉实新兴市场B的份额余额,因此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其中,每份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按照2015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成嘉实新兴市场B的份额进行比较,即1美元份额折算为6.1172份人民币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5月28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5月29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5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三、嘉实新兴市场A第二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约定收益率》的约定,嘉实新兴市场A第二个开放日后6个月浮动利差的利差值为2%,即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第二开放日后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为嘉实新兴市场A第二个开放日美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的平均值+2%。
在嘉实新兴市场A第二个开放日,即2015年5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0.80%、0.80%、0.75%和0.80%,即美元利率参照银行一年期美元定存利率的平均值为0.8%,则嘉实新兴市场A第二个开放日后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 = 0.8% + 2% = 2.8%。
根据约定年收益率所计算的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可得收益仅为对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可得收益的估计,并不代表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实际可得收益。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年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