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寰鑫富贵天地大酒店(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318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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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耿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薛文革先生因病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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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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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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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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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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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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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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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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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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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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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中,第四、五、六项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结果为按照相关规则剔除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股份之后的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露文、田立卿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