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2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4年末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2,468,353.01元。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对公司2014年报及年报摘要等数据无影响,公司也不需对2014年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等会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详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充披露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现金,公司拟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将公司部分非关键机器设备出售并租回,在租赁期内向光大租赁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后,再将设备所有权转移回公司。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租赁保证金6%。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与光大金融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具体协议、办理有关具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2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201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4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与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将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1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72,468,353.01元,其构成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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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减值损失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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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468,353.01元,相应减少201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2,468,353.01元。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对公司2014年报及年报摘要等数据无影响,公司也不需对2014年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等会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计72,468,353.01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状况,减值计提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非关键机器设备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光大租赁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现金,公司拟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将公司部分非关键机器设备出售并租回,在租赁期内向光大租赁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后,再将设备所有权转移回公司。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租赁保证金6%(600万元),租赁手续费0元。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光大租赁公司进行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与光大租赁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37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华宇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3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名称:公司部分非关键机器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所在地:自贡高新工业园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所在地
(五)设备净值:不低于10,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光大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租赁金额:10,000万元
(二)租赁期限:12个月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租赁标的物:机器设备
(五)租赁利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
(六)租赁保证金:融资金额的6%(600万元,放款前一次性支付)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放款前一次性收取全额利息及增值税6,654,862.50元,第二期为租期届满时归还本金10,000万元。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光大租赁公司;租赁期满后,光大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回公司。
(九)租赁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融资租赁所需租金分两期支付共计106,654,862.50元,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按期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满足公司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投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