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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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玉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汤文桂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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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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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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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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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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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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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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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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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为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存续分立后而顺延发生的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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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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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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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085,260股无限售流通股,回避了 第7项《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第9项《关于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为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存续分立后而顺延发生的抵押担保的议案》的表决。该两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增进、贾仟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