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签署对外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28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签署对外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暂定为爱马商业(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Instant Mart Merchandising (HongKong)Co., Ltd】。
●投资金额与比例: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40万美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资129.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 。
●风险提示: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未获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风险以及项目达不到预期盈利能力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陆交中心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作为投资方,联合上海寻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高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飞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爱马商业(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Instant Mart Merchandising (HongKong)Co., Ltd】”(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合作经营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40万美元,陆交中心以现金方式出资129.2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权的38%。
二、其他主要投资方情况
1、上海寻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0号2号楼301-303室;
法定代表人:邵怡蕾;
注册资本:美元4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皮革制品(除专控)、文体用品、办公设备、玩具、厨房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用农产品(粮食、植物油、生猪、羊、牛等家畜除外)、消防器材、珠宝首饰(毛钻、裸钻除外)、金银饰品、眼镜(除隐形眼镜)、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和游戏软件除外)、办公用品、服饰鞋帽、箱包、化妆品、工艺美术品(除文物)、针纺织品、文具用品、母婴用品(食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高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双流路31号5楼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必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家具,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飞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申路829号136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利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寻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高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飞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爱马商业(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Instant Mart Merchandising (HongKong)Co., Ltd】(暂定名)
2、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国际物流
3、注册资本:340万美元
4、注册地点:香港
5、出资方式:货币
6、各方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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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是通过整合专业的第三方资源,选择合适的商品供应商,为供应商搭设跨境小件消费品多式集运联运平台,依托境外合作电商平台,将中国商品与境外消费者进行连接,完成国内商品的跨境交易。合资公司的创新业务模式在顺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的同时,充分发挥了陆交中心在资源整合、平台组织以及物流专业领域的核心优势,符合陆交中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智慧供应链业务的经营战略,并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五、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的成立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是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合资公司主要业务模式的创新特点,具有一定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成立后的经营运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签署意向书仅就合作框架进行初步约定,各投资方后续将就合资公司相关事宜另行订立正式的投资协议书。公司将在后续根据合资公司的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