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陆伟娟女士、高慧女士的通知,获悉:
1、2015年5月21日,陆伟娟女士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陆伟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陆伟娟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10,065,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5,498,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63%,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2、2015年5月21日,高慧女士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高慧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高慧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83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1,4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7.84%,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行使。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参与约定回购式证券交易的原股东。
原股东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