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26
转债代码:11300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5年5月22日以送达、传真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前赎回“吉视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29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12.08元/股)的130%(即15.70元),首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首次满足“吉视转债”提前赎回条件的情况下,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吉视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办理“吉视转债”赎回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27
转债代码:11300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吉视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8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公开发行了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544号文同意,公司1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年9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吉视转债”,债券代码“113007”,吉视转债转股期为2015年3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2.08元/股,目前转股价为12.08元/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条款”的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市场存续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29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08元/股)的130%(即15.70元),首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吉视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吉视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吉视转债”全部赎回。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劵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办理“吉视转债”赎回的有关事宜。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吉视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事项。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