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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2015-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056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园林”、“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公告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修行情况逐一进行如下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说明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报告书》披露上海恒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恒润科技”)所在行业属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并选择了24家“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分析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请补充披露将标的公司分类为“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的具体原因、选择上述可比公司的合理性以及上述可比公司与资产评估中选择的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六、董事会对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三)评估依据的合理性”中补充披露如下:

      (1)选择“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上市公司市盈率论证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性的原因

      标的公司三大业务的核心是文化创意。凭借其积累多年的文化底蕴和创意能力,标的公司得以将文化内容、文化装备、文化装修、文化技术等多类型文化表现载体有机整合。目前市场上的同类型公司为大连博涛多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光影侠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然而,这两家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市场交易活跃度较低,其样本量较少,其市盈率水平不具有可比性。

      考虑到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所处行业的成长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应归类为“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中的“R87 文化艺术业”。“R87 文化艺术业”中有四家企业,分别为当代东方、美盛文化、宋城演艺、视觉中国,由于样本量太少,影响估值指标的有效性,因此在论证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性时,使用具有“文化创意”特征的涵盖“R87 文化艺术业”的“R 文化、体育和娱乐”领域的市盈率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与资产评估中选择的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资产评估中选取可比公司主要是为了求得标的公司的风险度量β值。β是特定资产的系统性风险,体现了特定资产的价格对整体经济波动的敏感性。

      标的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主题文化创意业务与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以集成项目的形式开展。通过集成文化内容(如特种电影拍摄制作)、文化装备(如高科技特种影院装备)、文化装修(如主题展馆设计)、文化技术(如多媒体技术)等多类型文化表现载体,标的公司营造了拥有丰富内容的虚拟生态环境,为消费者带来沉浸式的整体无缝特效体验。该业务模式属于新兴行业,综合了多种业务类型和资源。

      标的公司主要使用以下资产参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特种电影拍摄制作资源与团队、展览展示设计装修资源与团队、文旅场馆主题规划设计资源与团队。因此,在测算标的公司的β过程中,需要引入与标的公司资产具有相似性的可比上市公司。评估过程中,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

      上述五家可比上市公司中,美盛文化、华谊兄弟、宋城演艺属于“R87 文化艺术业”,而与论证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性所选取的可比公司存有较大差异的是金螳螂和洪涛股份。金螳螂、洪涛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为工程施工,而恒润科技文化创意集成业务亦是以创意设计为项目驱动力,通过设备装配、工程施工呈现文化内容和文化技术,业务有一定类同性。资产评估中所选取的五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所蕴含的资源与标的公司的资产具有较高相似性,该组合能够较好模拟标的公司的系统性风险。

      尽管标的公司使用装饰装修设计资源与团队来支撑其集成式的主题文化创意业务和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但将标的公司与金螳螂、洪涛股份所处的“E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进行对比并不合适,这是因为市盈率等估值指标反映了投资者对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及公司特定商业模式的回报预期,而标的公司所处的文化创意行业与建筑装饰行业所处的行业生命周期不同,且标的公司的商业模式与建筑装饰公司的商业模式对文化创意的依赖程度和应用程度也不同。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快速增长期,整体增速较快;而建筑装饰行业囿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等因素,市场增速持续放缓,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市盈率等估值指标不适用于本次对恒润科技交易价格公允性的论证。

      2、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增资及股权转让作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恒润科技的历史沿革/(三)恒润科技最近三年内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及合理性”中补充披露如下:

      (1)2012年7月张晓华增资与2012年6月恒膺投资增资作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恒膺投资为恒润科技管理层持股企业,恒膺投资增资时未对恒润科技的价值进行系统性评估,主要参考2011年12月31日恒润科技净资产(未经审计)而定。张晓华为外部投资者,因看好恒润科技的发展前景和管理团队而对恒润科技增资。

      两次增资的作价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增资主体的性质不同:恒膺投资的合伙人为恒润科技管理层,增资前恒润科技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参考每股净资产;张晓华为外部投资者,希望分享恒润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因此,张晓华增资的作价较恒膺投资增资的作价高,两次增资作价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2)2012年8月顾梅转让股权给吕嗣孝与2012年7月张晓华增资作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吕嗣孝考虑到恒润科技当时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成长性后,与顾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了该次股权转让价格。

      2012年8月股权转让与2012年7月增资的作价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投资者的背景不同:张晓华系彭外生、顾梅、刘军的朋友,与其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关系,并在恒润科技创始之初提供很多行业和公司发展的意见;吕嗣孝为外部财务投资者,与顾梅协商后确定该次股权转让价格。因此,2012年8月的股权转让价格较张晓华的增资作价高,两次作价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3、彭外生、顾梅和刘军为标的公司2015年至2018年每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了承诺,并约定了相应业绩补偿和奖励条款,请补充披露彭外生、顾梅和刘军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违约责任并提示相关风险。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四)业绩承诺的违约风险”和“重大风险提示/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四)业绩承诺的违约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1)彭外生、顾梅、刘军共3名补偿人(张晓华、吕嗣孝、恒膺投资不参与业绩补偿)承诺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不低于4,200万元、5,500万元、7,200万元、8,660万元(均含本数);(2)在任何情况下,补偿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总计不超过补偿人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在本次交易中,彭外生、顾梅、刘军在本次交易中合计取得对价46,136,76万元,大于业绩补偿期合计承诺净利润25,560万元,对于业绩补偿有履约能力。《股份转让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如补偿人未按照约定作出补偿,若延期30天未支付完毕,补偿人每延迟一天须按补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还需予以赔偿。

      鉴于本次现金对价中第一期和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合计为49,500万元,已占总支付价款的90%,虽然公司通过股份转让款存放于与补偿人开设的共管银行账户的方式监督管理现金对价的使用情况(就共管账户的监督管理具体事项,补偿人和公司将另行协商确定),但因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的可执行性低,如恒润科技在承诺期内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将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4、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最近两年收入结构变化较大的具体原因。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四)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标的公司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收入占比从2013年度的15.91%上升至2014年度的62.75%,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类业务收入占比从2013年度的78.73%下降至2014年度的33.63%。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需求旺盛导致标的公司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增长迅速。根据AECOM调查研究:2012-2013年,中国共有14个主题公园开幕,预计到2020年,包括59个主题公园、5个水上乐园将建成运营,总投资额达238亿美元。同时,根据TEA委托AECOM公司调查发布的《2013年TEA全球主题公园报告》显示,2013年亚太地区排名前20的娱乐主题公园中仅有9家来自国内且吸引游客人次均小于500万,目前国内特大型主题公园市场存在空白,与我国的广阔市场需求不相符合。在下游行业市场强劲需求的推动下,文化创意行业发展空间巨大。经过之前多年的发展积累,标的公司的创新、研发能力逐步加强,主题文化创意业务随着下游主题公园基础建设的完成有了井喷式的增长,故此,2013年以来,主题文化创意业务的收入占比增长迅速。

      2、2012年标的公司对主题文化创意类项目进行储备,届时主题公园大量开建,于2014年主题公园等基础设施基本完成,正是标的公司主题文化创意业务开展的集中时间,故2014年主题文化创意业务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3、主题文化创意设计业务本身系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的衍生业务,其本身在系统集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主题定制需求,为客户提供集成式的主题创意设计产品与服务。标的公司于2013年对其业务类型进行了优化调整,将人力、渠道等公司资源侧重于毛利率更高的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导致2014年度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较前一年度有了变化较大。

      5、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的规定,补充披露标的公司2012年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七、恒润科技的主营业务情况/(一)主营业务概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自成立以来,恒润科技一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主题数字体验整体解决方案。目前,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与特种电影拍摄制作业务在国内已经建立较强的品牌知名度。而随着较为标准化的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市场进入稳定增长期,2012年恒润科技重点发力以定制为主的数字体验整体解决方案——主题文化创意业务。恒润科技凭借积累多年的主题数字娱乐设计能力、特种影视设备研发技术及特种影视内容资源,满足了主题公园、体验馆、大型企事业及商业用户的定制化需求,形成了山东泰安太阳部落主题公园《地心历险》、广饶孙子文化公园飞翔球幕一体化项目等经典项目。

      6、本次交易前,你公司2014年年底的资产负债率为60.64%,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年12月31日,你公司备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71.26%,请补充披露资产负债率上升对公司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财务风险”和“重大风险提示/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交易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岭南园林资产负债率为60.64%,上市公司采用自筹资金的方式作为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年12月31日岭南园林备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71.26%,高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水平。若未来行业发展、公司管理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将导致公司主业经营受到一定影响或无法通过外部融资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7、2014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比增加1,953.93万元,同比增长40.40%,其中,2014年末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27.47%,同比增加10.47%。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并说明标的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是否存在逾期应收账款的情况。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三)财务状况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1)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比增加1,953.93万元,同比增长40.40%,其中,2014年末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27.47%,同比增加10.47%,主要是由公司所处的设计施工业务结算和付款方式的特点所决定:

      1、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施工进度款一般按已完工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导致已完工部分工程款未能全部收回,形成期末应收账款。

      2、工程施工的工程款支付需要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方能履行内部审批、办理付款手续等程序,造成工程结算时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时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异,从而形成年末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

      3、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2014年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快速增长,且多个工程项目于2014年度完成验收,从而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4、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的工程合同金额相较于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类业务更大。2014年度标的公司已完工的单个项目主要由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构成,其收入占比从2013年度的15.91%上升至2014年度的62.75%,因此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金额较2013年末高。

      (2)标的公司信用政策及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标的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改变,也未存在大额逾期应收账款的情况。201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27.47%,同比增加10.47%,主要系公司收入构成中的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类业务的业主单位为地方政府和国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其验收周期、决算审计时间及付款审批周期较长,导致2014年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4年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中政府项目余额为1,059.03万元。

      8、2014年末,标的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较2013年末增加2,586.84万元,同比增长91.67%,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库存商品增幅较大的具体原因。

      补充披露: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三)财务状况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1)标的公司库存商品增加的原因

      单位:万元

      ■

      标的公司存货中的库存商品主要为投影仪、音响功放、影视器材、特效座椅类配件、场景制作材料、装饰材料等,其2014年末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2,586.84万元,同比增长91.67%,主要原因如下:

      1)2014年度标的公司主题文化创意类项目明显增大,其工程规模也较2013年度有所扩大,其收入占比从2013年度的15.91%上升至2014年度的62.75%,相应的已购尚未安装的库存商品如投影仪、特效座椅设备等自然增加,而主题文化创意类项目的工程安装周期本身较其他主题文化类业务工程更长,从而导致已购入尚未安装的库存商品于2014年末上升。

      2)2013年存货中在产品主要系尚未获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自制特种影片。该部分于2014年均全部获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并从在产品转至库存商品内,导致2014年末标的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增加。

      3)标的公司已签订部分主题文化创意类业务合同但尚未于2014年度实施,根据评估师对主题文化创意业务未来年度合同金额的预测,2015年度已新签订和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达到19,118.54万元,为了满足2015年度项目的工程设备需求,标的公司提前购置了部分座椅等作为库存商品,导致库存商品进一步增加。

      标的公司于2015年度已新签订和预计签订合同明细:

      单位:万元

      ■

      综上原因,导致标的公司2014年12月31日存货的库存商品同比增长幅度较大。

      9、在《报告书》第八章第四节和第四章第七节,你公司均披露了2014年度和2013年度主题文化创意收入和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收入,但在这两处披露的前述两类业务的收入金额不一致,请补充披露原因。

      相关说明:

      上述两处两类业务收入不一致系报告书撰写的笔误,已于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中修改相关内容,并保持数据与备考审计报告及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数据一致。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05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岭南园林;证券代码:002717)于2015年3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4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0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与此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达成。2015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董事会决议以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5月20日发出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目前该事项按计划正常进行。

      同时,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介机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公告,直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