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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5-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33.70 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首次于2007年7月15日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于2010年4月6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本公司与子公司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重庆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2年本公司与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宁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珠海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于2014年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2013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3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一)》及《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二)》、201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1、公司中国银行深圳赛格广场支行的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账号:825508056008067001)已于2014年6月注销(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43)。

      2、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201501100052520752)已于2014年6月注销(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43)。

      3、公司于 2014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截止201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37,129,431.67元(含已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432100338093)、公司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一般活期账户(账号:73010122000705771)及一般定期账户(账号:73010122000710202)、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010122000833541)已于2014年12月注销(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78)。

      公司已完成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截止销户日,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专户余额为0元,公司已于近日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8492163)注销。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子公司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