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5月19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杜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选举杜方先生、钟田丽女士、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钟田丽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同意选举杜方先生、钟田丽女士、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同意选举李晔女士、钟田丽女士、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钟田丽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方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金女士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陶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游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李继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吕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董秘吕琦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lvqi@allwintelecom.com。
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芳女士担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玉昆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证券事务代表潘玉昆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panyukun@allwintelecom.com。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孙金、陶林、游强、李继芳、吕琦、孙芳、潘玉昆简历
孙金,女,生于1969年,美国北弗吉尼亚大学MBA。先后担任老师、沈阳冀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起就职本公司,历任辽宁办事处副总经理、辽宁办事处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辽宁办事处总经理,辽宁分公司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陶林,男,生于1979年,大专学历。历任工程技术督导、区域副经理、采购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游强,男,生于1976年,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工程师,2010年起加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通信事业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市场管理工作。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继芳,女,生于1971年,毕业于北京核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青海省塑料二厂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沈阳慧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辽宁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7月起就职本公司市场部,历任公司商务结算部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琦,男,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高级经理。2008年9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芳,女,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采购部、物资管理部及信息部经理。2010年7月起担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内审内控部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玉昆,男,生于1984年,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起就职于公司证券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十点半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琪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张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张琪女士简历登载于2015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