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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实业 编号:2015-047号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因工作原因在境外无法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运盛中钰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的各自优势,实现多方共赢,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珏资本”)双方拟共同发起设立:运盛中钰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基金”,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即全体合伙人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拟为人民币10亿元,资金根据标的的投资进度分期到位。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3年(2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经基金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延期1或2年。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由中珏资本负责募集;

      次级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由公司认缴;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实业 编号:2015-048号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8日和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5月26日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5月22日核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19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2、 2015年5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运盛中钰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详情见同日披露的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7)。

      3、 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4、 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函明确表示:“除了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近期及未来至少三个月内未有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了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