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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公告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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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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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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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质押的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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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公告
    2015-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 临2015-014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董事程彦斌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议案》中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201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未通过。根据情况,公司经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议案》,现对其补充说明议案中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作如下调整:

      议案中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没有变化,对原来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调整。调整前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销售32300万元,采购51500万元,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销售42300万元,采购51500万元。关联业务量增加,关联单位增加阳泉恒基贸易有限公司。

      (一)调整前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调整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邢亚东、赵英杰、张瑞红、贾晓亮、赵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需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旭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同意山西华旭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煤炭、铁矿石、铁精粉、生铁、钢坯和玻璃业务。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3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5-015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15-015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3日

      至201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议案》中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议案》中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股东不登记不影响参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秘书处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届时请带登记证件来参会)

      联系电话:0351——5638116 5638036

      传真:0351——5638066

      联系人: 陈永新 李丽影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义井街20号

      邮政编码:030021

      与会股东交通、住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流程如下:

      一、 投票日期:2015年6月23日,投票时间为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总提案数:1个

      三、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1)表决方法

      如需对这一提案事项进行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买入

      四、投票举例

      1、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这一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这一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这一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