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2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均出具专项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5。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5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27。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2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2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
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工科技”)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申请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2015年11月30日。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01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35.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65.97万元。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043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到以下项目: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型热敏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
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65.97万元,截至到2014年12月31日,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301.78万元,其中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898.07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780.90万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60.81万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3962万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231.69万元,其中2014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26.2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16095.88万元,减去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12000万元,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095.8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公司已于2015年5月2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4851.04万元。公司拟在后期以增资的方式将本次项目资金投入实施主体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工图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为湖北省荆门市光电信息产业园,并将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延期至2015年5月31日。截至2015年5月28日,“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1195.36万元,投资进度44.41%。
该项目园区建设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的施工。项目所需设备已基本完成选型,设备采购的进度和交付时间将与厂房完工时点相匹配。市场方面,公司已完成相关客户全息转移纸的打样,部分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公司已完成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准备,已完成关键生产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可以保证投产后的正常生产。
三、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原因及影响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除公司拟将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2015年11月30日外,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2、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荆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荆门市华工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报告》,园区设计方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基础设计方案,但在荆门园区厂房实际建设过程中,遇到地下水位较高,地层结构黏土全场地均有分布,无法达到持力层要求,设计方对原基础设计方案作出重大调整,又因在开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多次塌孔,造成返工,严重影响了厂房工程建设进度。
3、延期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5,208.00万元。公司已取得荆门市光电信息产业园土地的使用权,除了园区厂房建设因故延期外,公司在技术、工艺、市场、人员等方面的投产准备工作一切正常。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快进度,确保本募投项目于2015年11月30日前建成投产。本次延期不会对本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5年5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进度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23。
2015年5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进度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2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工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华工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华工科技“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2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7日刊载于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26。
截至2015年5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2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2日15:00至2015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6日,于2015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一楼培训教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23)、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24)。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17:00、6月23日9:00-14: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988
3.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4.投票时间:2015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5.在投票当日,“华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6.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安欣,传真电话:027-87180167,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2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 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按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891,116,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送现金红利22,277,915.80元。
4、扣税说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5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安欣
咨询电话:027-87180126 传真电话:027-87180167
七、备查文件
1、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