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27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2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南京下关项目1号地所属部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挂牌转让南京喜马拉雅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南京丽笙置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另行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参股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参股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山金控”,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出资额为人民币4亿元,持股比例为20%。中山金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为广东省中山市,由中山市国资委控股。本次参股中山金控将有助于公司开拓中山市市政及配套设施项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成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国中冶澳门分公司。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2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转让其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0年9月19日,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置业”)持股98.52%的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南京下关区滨江江边路以西1、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项目公司现拟将持有的南京喜马拉雅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喜马拉雅置业”)、南京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拇指发展”)、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水清木华置业”)以及南京丽笙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丽笙置业”)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该事项已经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经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京证大三角洲置业有限公司和南京证大宽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事宜(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发布的临时公告)与上述四家公司的转让同期安排挂牌。
二、交易对方介绍
鉴于相关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本公司将在公开挂牌程序结束后,另行发布公告披露有关详细信息。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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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预计影响
2010年9月19日项目公司通过竞拍取得1、3号地的土地使用权后,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1、3号地块整体开发体量较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投资收益,中冶置业及项目公司将优先集中力量推进3号地块的开发,并拟根据项目规划所确定的业态引进其他方参与1号地的开发,或分阶段通过股权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前期已完成部分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减少应收账款,降低带息负债规模。本次交易将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评估后的标的对应股权价值及债权价值作为挂牌底价。如上述四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底价成交,本公司预计可获得净利润约人民币6.34亿元(未经审计)。本次交易所得款项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中冶置业其它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审计报告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