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15-024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8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8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8日
至2015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2日刊登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
1.01 |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 √ |
1.02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03 |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分配情况 | √ |
1.04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等待期 | √ |
1.05 |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票、行权\解锁的条件 |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1.07 |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08 |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
1.09 |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 √ |
2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15-008)
2、 特别决议议案:1(1.00-1.09)、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0-1.09)、2、3、4、5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315 | 上海家化 | 2015/6/2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三)联系地址:上海保定路52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恩杰
联系电话:021—25254991
传真:021—65129748
邮编:200082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1.01 |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 |||
1.02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03 |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分配情况 | |||
1.04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等待期 | |||
1.05 |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票、行权\解锁的条件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07 |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08 |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1.09 |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 |||
2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