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
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5-034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
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核准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士力控股集团”)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天士力控股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国信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天士力控股集团-国信证券-天士力集团2015年可交换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天士力控股集团及国信证券已于2015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天士力控股集团持有的共计3,700万股标的股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42%,已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目前,担保及信托财产以国信证券名义持有,并以“天士力控股集团-国信证券-天士力集团2015年可交换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国信证券将根据天士力控股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451,201,106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1.76%;“天士力控股集团-国信证券-天士力集团2015年可交换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本公司37,0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42%。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