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持易联众股票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3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易联众(股票代码:300096)进行估值。该调整对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分别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04%、0.25%、0.17%。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长信科技股票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进行估值。该调整对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26%。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 2015 年 6月4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信达增利,基金代码:166105。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 年6月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2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72元(四舍五入至 0.001 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 10%。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