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应表决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47楼会议室(武昌区中南路9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临2015-009)。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 临2015—009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由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做出决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5年6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另,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第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第4、7、8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法人股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85;投票简称:中商投票
(3)在投票当日,“中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总议案 | 100 | |
1 |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4 |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 4.00 |
5 | 公司2014年度报告 | 5.00 |
6 | 公司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6.00 |
7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7.00 |
8 | 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8.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投票举例
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入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785 | 买入 | 1.00 | 1股 |
⑤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国华、刘蓉
联系电话: 027-87362507
传 真: 027-87307723
邮政编码: 430071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同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 |||
5 | 公司2014年度报告 | |||
6 | 公司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
7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8 | 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