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24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邢福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6月29日 14:30 在邯郸市峰峰矿区彭东街 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公告编号:2015-25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并于2015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平安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26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6月28日15:00 至 2015 年 6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6月24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6月2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彭东街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B6
3、登记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3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408
3、投票简称:金谷投票
4、在投票当日,“金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6 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股东同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号,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时,则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股份均已投出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双
联系电话:010-62021686
传真:010-82207678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27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负责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
大信事务所依照审计合同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议2015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邵九林 周绍妮 胡国强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