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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15-01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5年05月26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 06月08日(星期一)上午9:30在江苏省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1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各位董事均亲自表决,无以通讯方式表决的情形。

      (五)董事长钟书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份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提名丁明国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完善董事会成员组成结构,拟提名丁明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丁明国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提名王成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完善董事会成员组成结构,拟提名王成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王成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提名张卫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完善董事会成员组成结构,拟提名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张卫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提名谢南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完善董事会成员组成结构,拟提名谢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谢南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决定聘任王成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改聘张小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编号为2015-018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丁明国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3月至1996年10月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10月至1997年11月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8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5至2012年9月历任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生产);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高级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其中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兼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兼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兼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明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王成君先生,男,197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1998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南京行时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2年7月至2015年5月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部经理。

      王成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张卫东先生,男,196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2000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南京轻工集团经济运行部、人力资源部科员;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南京轻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5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群众工作部部长;2013年至今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张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在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4、谢南女士,女,195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0年4月退休。谢南女士1999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任期届满离任;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任期届满离任。

      谢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15-01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大庙村红山精细化工园内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4日

      至201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2015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各议案的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17楼)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208005

      传 真:025-84208919

      邮 编:210004

      联 系 人:肇忠东、许兴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15-01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