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一带一路”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6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带一路”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6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一带一路”战略合作协议公告》(2015-062号)。在战略合作协议中的合作内容中,公司与签约方中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能源”)约定“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一带一路”的领域内,以巴基斯坦旁遮普省900MW光伏电站项目为起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咨询和设计、工程产品的采购、施工安装、运维管理、能效管理和投融资等合作” 。现公司就上述战略合作内容作进一步解释并补充披露如下:
一、工程产品的采购、施工安装等:公司具有较为完整的电力线缆产业链,产品覆盖光伏电缆、风能电缆、控制电缆、超高压电缆、高压电缆、中低压电缆、海底电缆等。本次中兴能源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政府签署的900MW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能够提供本光伏电站项目所需的一站式电缆供货、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能够支持中兴能源海外新能源项目的建设。目前,中兴能源(天津)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已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
二、提供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咨询与设计、运维管理和能效管理:目前公司正在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加速外延发展,以完善电力能源项目的设计与总包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全方面的参与中兴能源的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咨询与联合设计、施工安装业务,以新能源项目为契机,稳步布局能源领域各环节,打造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设计、制造、运维、能效等领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三、提供新能源项目的投融资合作:公司将积级研究新能源项目的运营模式,未来将与中兴能源就巴基斯坦光伏地面电站项目及其他新能源项目进行股权合作。双方将就具体合作事宜进行后续探讨。
四、本战略合作协议中的“新能源项目”特指光伏电站项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