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关于转让
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 069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关于转让
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三星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62)、《三星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63)以及《三星电气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64),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交易价格填写错误,交易价格填成了评估后总资产价值,实际交易价格应为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保持一致,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原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42号), 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26,254.4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6,254.40万元。”
修订为:“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42号), 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26.87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9,926.87万元。”
2、原监事会决议公告中“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42号), 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26,254.4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6,254.40万元。”
修订为:“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42号), 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26.87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9,926.87万元。”
3、原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
重要内容提示与交易概述中“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现金26,254.40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修订为“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现金9,926.87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转让价格安排中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42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26,254.4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同意以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作为总交易价格即26,254.40万元”。
修订为“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42号), 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26.87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9,926.87万元” 。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 070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6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7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5月4日
2、授予数量: 77万股
3、授予对象及人数: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27人
4、授予价格: 20.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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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年,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止。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既定的比例分三批解锁,每一批的锁定期分别为自首批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批均匀解锁,锁定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和36个月。
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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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的第一次解锁时间、解锁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时间、解锁条件一致,并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解锁时间、解锁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时间、解锁条件一致,并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解锁。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2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5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15年5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2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5,877,4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5,107,4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7,530,000.00元,截至2015年5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8,3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478,30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5年6月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77,530,000股增加至478,30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的37.69%;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63%。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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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77万股,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2.16元/股,最终确定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936.32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成本,并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期确认。2015 年至 2017 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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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