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接股东胡继军先生通知获悉,胡继军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55,100,607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胡继军持有梅花生物369,394,12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总股本3,108,226,603股)。减持后,胡继军尚持有上市公司214,293,515股份,持股比例降至6.89%。胡继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数为4.99%。
本次减持后,胡继军尚直接持有梅花生物214,293,51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6.89%。上述股份中,尚有5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相关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所涉及后续问题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不涉及其他与此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梅花生物
股票代码 : 60087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胡继军
住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群安道
通讯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
股份变动性质 :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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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姓名:胡继军
2、 性别:男
3、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 身份证号码:132801************
5、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群安道
6、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胡继军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求。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胡继军持有梅花生物214,293,51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89%,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胡继军直接持有梅花生物369,394,12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总股本3,108,226,603股)。
胡继军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9日期间,分多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55,100,607股,减持后,胡继军尚持有上市公司214,293,515股份,持股比例降至6.89%。胡继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数为4.99%。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胡继军尚直接持有梅花生物214,293,5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6.89%(按目前股本总数3,108,226,603股计算)。上述股份中,尚有5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胡继军
日期:2015年6月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梅花生物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的身份证明文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2015年6月9日
附表:
梅花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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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
签字:
日期:201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