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2015-021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大学A108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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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良和冯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现场会议由梁海山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武常岐、刘海峰、周洪波、彭剑锋、吴澄、施天涛、陈永正因事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此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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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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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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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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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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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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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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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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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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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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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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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制度>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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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海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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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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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Holdings Limited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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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海尔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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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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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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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参会的股东情况,将除去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厨房设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战略投资者KKR Home Investment S.à r.l.五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统计为“(持股)5%以下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议案七、十三、十四、十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在表决时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义务。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均为1,251,774,074股。
2、特别决议情况:议案九、十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五、六、七、九、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对201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日常工作情况、为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表示满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永良、冯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5-022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海山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增补戴德明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增补戴德明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增补戴德明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增补戴德明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