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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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培俤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及主持本次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俞培俤先生,独立董事林永经先生、郭成土先生、张白先生,董事俞锦先生、俞丽女士、冷文斌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文贵先生、罗钦洪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夏克颖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大名城名城金控集团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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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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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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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备战、周文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3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减持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名城”)接到股东通知,2015年6月9日,公司股东俞凯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大名城无限售流通A股总计50,000,000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交易价格25.50元;201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西藏三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福州锦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大名城无限售流通A股总计14,948,377股、5,241,623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74%、0.26%,交易价格均为25.50元。上述公司股东总计减持股份70,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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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