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5-01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5亿元集团授信业务,并由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5亿元,期限为2年的借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4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31日,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升华集团通知,其于2015年6月9日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6月9日。
2015年6月5日,升华集团与沈培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升华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沈培今,合计转让60,832,3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截止本公告日,升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8,999,8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7%,其中尚有34,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8%。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取得财产备案登记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3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取得财产备案登记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第一期新兴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临2015—042):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源投资”)与上海涌泉亿信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泉亿信”)共同发起设立第一期新兴产业并购基金一“华富资管-涌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收到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国证监会:《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备案登记表》,其主要内容如下,专户名称:华富资管—涌泉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人: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认购总金额:9,500万元人民币;备案登记日期:2015年6月9日。
根据《华富资管—涌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在初始销售期内参与的,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办理完毕,资产管理合同生效;该日为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