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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建亿通(北京)数据处理信息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15-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3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建亿通(北京)数据处理信息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乙方”)于近日与建亿通(北京)数据处理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合作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对捷顺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建亿通(北京)数据处理信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亿元。作为城市一卡通增值服务专业提供商,致力于发展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联网和移动支付应用,依托自主研发面向全国的“都都宝城市公交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突破了城市公交一卡通脱机交易模式,为全国4亿城市公交一卡通持卡用户提供线上、线下、移动支付和小额快速消费等一系列基于互联网创新应用和增值服务。

      都都宝是由建亿通公司研发、运营的“都都宝城市公交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是全国唯一接入多城市公交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目前已接入深圳、厦门、重庆、青岛、哈尔滨、宁波、南昌等20多个城市,为全国3亿城市公交一卡通用户提供更多便捷、安全、高效的城市一卡通增值服务。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和开展双方的各类业务合作,力求增强各自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各类业务合作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开放受理、商户共享、相互收单及清结算、APP接入等业务:

      1、开放受理:双方结合产品特性和市民需求,分步实现甲方城市公交一卡通卡在捷顺停车场上的通行、支付等功能。

      2、商户共享、相互收单及清结算业务: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开放便民消费类商户的受理。

      A、甲乙双方在各自商户网点开放受理,实现对方支付卡的刷卡支付功能,并负责对方支付卡的收单及清结算业务。

      B、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在乙方所在一卡通行业领域开展甲方城市公交一卡通的受理拓展业务,乙方积极为甲方拓展停车场受理商户,为甲方公交一卡通持卡人提供便捷的停车支付环境,并为停车场受理商户提供资金清结算服务。

      3、APP接入:丰富捷顺通卡充值渠道,为捷顺通持卡用户提供更多便利,甲方APP实现基于NFC技术的对捷顺通卡充值。

      (2)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的条件下,开展停车场支付应用合作业务。通过甲、乙双方的共同拓展,在停车场使用甲方城市公交一卡通进行停车费用的支付。拓展公交卡的使用领域,积极调动有车市民使用公交卡消费。

      (3)双方将建立相应的合作、沟通机制,依据技术对接、项目试点、市场推广、商业模式探索等进程,推动合作落地。双方可结合推广效果和市场需要,通过友好协商,深化包含但不限于联合成立专业公司共同运营的合作方式,推进更深层次、更新领域的合作。

      (4)双方可有效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联合举行市场推广活动,共同提升各自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次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公司通过共享合作方的众多商户资源,将迅速增加公司捷顺通卡的受理环境,为公司的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应用环境、充值渠道及结算方式。同时,基于合作方在城市通卡领域的业务优势,将极大促进公司与国内各城市通卡的合作,并在合作城市范围内,为公司用户营造“一卡在手、畅行无忧”的用卡环境,实现一张卡通行门禁、车场、公交、地铁及便民消费,迅速扩大公司的用户范围。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与建亿通(北京)数据处理信息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