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28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收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的告知函,深圳东阳光及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阳光投资”)于2015年6月10日、6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4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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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完成后深圳东阳光及东莞东阳光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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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深圳东阳光直接及间接持有东阳光科846,358,320股股份,持股比例34.281%,其中,通过下属子公司东莞东阳光投资持有91,049,160股股份,持股比例3.68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系股东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股东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可能。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