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15-038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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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万义辉,独立董事李良智、林洁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麟顺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付方俊先生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罗小平先生出席了会议出席情况;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洪城水业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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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洪城水业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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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洪城水业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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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洪城水业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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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洪城水业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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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洪城水业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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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洪城水业201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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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5-2017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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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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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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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牛行水厂二期工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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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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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洪城水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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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林洁女士辞去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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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李良智先生辞去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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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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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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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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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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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6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海若、罗小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5-039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1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08)、《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17),《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24)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公司已确定交易对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方式
拟通过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注入的资产为多个标的资产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拟注入标的资产均属于公用事业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公司已确定参与本次重组项目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较多,涉及到与多个交易对手方的协商论证,同时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上述因素对项目的推进造成一定的困难,重组方案涉及的各类问题仍需与相关各方进行持续沟通,因此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初稿尚未形成,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公告和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