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3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日开始起停牌。201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5—3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留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15年6月12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德豪润达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长王冬雷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主持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华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具体发行对象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25,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7,847万股(含37,847万股),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该范围内,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保持不变,认购股份数量按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1.89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6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21元/股)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等;
2、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及协议;
3、授权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7、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补充协议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3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15年6月12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凤路一号德豪润达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召集人杨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3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LED芯片、照明、封装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0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向四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54元。截止2010年10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2,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2.1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50,637.88万元。截止2010年10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0SZA200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由全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润达”)作为实施主体,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150,637.88 万元全部增资至芜湖德豪润达。截止2010年10月27日,芜湖德豪润达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验证并出具立信大华(珠)验字[2010]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LED外延片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15.61元,募集资金总额156,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75.43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224.5629万元。截止2012年3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3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14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实际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两个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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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121,779.65032万元增资至芜湖德豪润达。截止2012年4月1日,芜湖德豪润达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珠报字[2012]第4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向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86元。截至2014年6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3,730万元。截至2014年6月6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6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3,73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项目合计使用1,337,3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6,798.73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726,798.7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而通过一般存款结算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LED芯片、照明、封装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截至2015年3月31日,芜湖德豪润达LED芯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81.73万元,系本公司将LED芯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投入至LED芯片项目。
[注2]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芜湖德豪润达LED封装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少7,604.81万元,原因为LED封装项目属于整个项目的下游,建设投入需根据LED外延片、芯片等环节的投入配套,以及考虑到近三年来LED封装行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行业毛利率大幅下降,产能供过于求,因此LED封装项目的投资并未按计划全部投入。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LED封装项目的实施,并将其截至2013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8,285.6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已使用8,325.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芜湖德豪润达LED照明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52.87万元,系本公司将LED照明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投入至LED照明项目。
[注4]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实际使用承诺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8.10万元中,包含LED芯片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0.01万元,LED照明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1.99万元,以及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发行费331万元及其账户利息净收入15.10万元。
2、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LED外延片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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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LED外延片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100%达产年限为5年,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项目已购置MOCVD设备80台套,购置的数量占本项目计划购置的MOCVD设备150台的53.33%。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MOCVD设备68台,占已购置的80台的85%。部份已购置MOCVD设备经调试后已开始量产。
[注2] 芜湖德豪润达LED外延片项目计划投资428,185.87万元,但随着近几年国内MOCVD设备投资的大量增加,LED外延片的产能大幅度提升,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已经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了92台MOCVD设备(含公司其他子公司MOCVD设备),这些设备的产能储备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LED外延片项目的实施,并将其截至2013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3,878.18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已使用3,895.6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实际使用承诺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9.71万元系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发行费及其账户利息净收入。
3、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下转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