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董事、总经理王磊先生及董事葛茂亮先生的书面辞呈。王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葛茂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磊先生及葛茂亮先生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磊先生、葛茂亮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聘任孙毅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王磊先生、葛茂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磊先生、葛茂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6月12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王磊先生、葛茂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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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上述内容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孙毅先生简历
孙毅先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浙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最近五年内,孙毅先生在本公司任职,职务如前所述。目前,孙毅先生还担任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庐浙富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桐庐浙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庐县人大常委、桐庐县青联副主席、富春江镇人大代表、桐庐县机电协会会长。
孙毅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15 年 6月18日,其持有公司股票304,547,603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上海民星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星合伙”)签署了《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民星合伙将持有的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11%股权委托公司管理。现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之前的股权托管协议,并于2015年6月18日签署了《解除〈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协议》。
二、解除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股权委托管理关系自2015年6月18日起解除,双方原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但保密条款仍旧有效。
2、乙方不再收购原协议约定的收购标的。
3、原股权委托管理关系解除后,各股东对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恢复到其原来状态。且双方在此明确,乙方未在托管期间对托管标的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担保,未有任何违约行为,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解除股权托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前受托管理民星合伙持有的梦响强音11%股权,系为了进一步参与梦响强音的经营管理,以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亦为进一步积累相关产业投资的经营经验。经过一年的探索研究,并经慎重考虑,公司未来对相关战略新兴产业仍将继续保持关注,但以战略投资为主导,主营发展战略的重点仍将集中于“大能源”领域,因此决定放弃继续收购梦响强音不低于11%股权的计划,解除股权托管协议。
随着国内核电重启和核电装备走出国门以及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公司的核电业务在2014年末取得了重大突破,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以独家议标方式获得4个反应堆的控制棒驱动机构订单,其拥有的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专利技术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华都公司作为“华龙一号”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先行者必将受益于核电重启和核电走出去的国家大战略;同时,公司已及时将水电业务的重点调整至海外,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2014年累计获得的三大海外水电订单,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后期公司的水电订单也将重点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鉴于国家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大战略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将战略重点放在大能源,是符合国家战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解除关于〈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协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