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出售股份的通知,其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分别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82万股和360万股,成交均价为27.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448.94万元。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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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从835,218,322股减至835,113,322股。
牟金香女士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5-035)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1.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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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3,935,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本次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 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 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 公司将督促牟金香女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