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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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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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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201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5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2113.97万元收购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委派授权代表已办理完股份过户手续,取得了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并得到了青岛市崂山区金融协调办公室下发的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登记的备案事项为:

      ■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5-037),现将公司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6月2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462传真:0532-8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张大伟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汉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 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5分钟就可激活成功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或“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汉河集团于2015年6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汉河集团于2015年6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658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汉河集团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89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后,汉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5195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汉河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10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8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