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5-029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4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44号)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44号)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5年2月26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4月3日,我会发出反馈意见。5月19日,你公司公告了反馈意见回复并上报我会。经审核,现提出以下二次反馈意见:
1.反馈材料显示,2014年5月,基于核心管理团队为柏飞电子的成长所作出的贡献并促使其为柏飞电子的长远发展而努力,柏盈投资合作人岳兵将持有的柏盈投资全部认缴出资份额以每份出资额1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旗,王玮将其部分权益以每份出资额1元的价格转让给方舟正、罗明、邢懋腾和张旗等核心管理人员。2014年7月,杨勇将其所持华储实业的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华讯网存核心管理团队刘越、宋晓斌、李欣、谢瀚海、吴益鸣、彭志云和吴坤等7人,转让价格为每份出资额1元。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如涉及股份支付,补充披露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及对柏飞电子和华讯网存业绩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反馈材料显示,本次发行前华东所持有上市公司46.05%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软信系中国电科控制的公司,锁价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后,中国电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8.06%股份。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补充披露中国电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