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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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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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6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信息可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详见下附“一”中列明的代销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6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基金”)、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夏MSCI中国A股ETF联接基金”)、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500ETF联接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一、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基金、华夏MSCI中国A股ETF联接基金、华夏中证500ETF联接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情况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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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说明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二)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上述代销机构分别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目前,上述代销机构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
上述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需指定一个上述代销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三、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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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查询
截至2015年6月23日,本公司旗下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